Detail
Introduction
Contents
GB(/T)24803《电梯安全要求》分为4个部分:
———第1部分:电梯基本安全要求;
———第2部分:满足电梯基本安全要求的安全参数;
———第3部分:电梯、电梯部件和电梯功能符合性评价的前提条件;
———第4部分:评价要求。
本部分为GB(/T)24803的第3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使用重新起草法修改采用ISO/TS22559-3:2011《全球电梯安全要求 第3部分:全球符合性认证程序 电梯、电梯部件和电梯功能符合性认证的前提条件》。
本部分与ISO/TS22559-3:2011的技术性差异及其原因如下:
———关于规范性引用文件,本部分做了具有技术性差异的调整,以适应我国的技术条件,调整的情况集中反映在第2章“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具体调整如下:
● 用等同采用国际标准的GB/T19000代替ISO9000;
● 用修改采用国际标准的GB/T24803.2—2013代替ISO/TS22559-2:2010;
● 用修改采用国际标准的GB/T24803.4—2013代替ISO/TS22559-4:2011;
● 用等同采用国际标准的GB/T27000代替ISO/IEC17000。
本部分与ISO/TS22559-3:2011相比还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
———本部分3.4用“符合性评价机构”代替ISO/TS22559-3:2011的“全球符合性认证机构”,3.5用“基本安全要求”代替ISO/TS22559-3:2011的“全球电梯基本安全要求”,3.6 用“安全参数”代替ISO/TS22559-3:2011“全球安全参数”,以便于应用以及符合GB/T1.1—2009的有关规定。
———删除了ISO/TS22559-3:2011中3.4的注,因其不适合我国国情。
———关于参考文献,本部分用我国对应的文件代替了ISO/TS22559-3:2011参考文献中对应的文件。
本部分由全国电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96)提出和归口。
本部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机械化研究分院。
本部分参加起草单位:迅达(中国)电梯有限公司、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通力电梯有限公司、奥的斯电梯(中国)有限公司、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西子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华升富士达电梯有限公司、广州广日电梯工业有限公司、蒂森电梯有限公司、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院、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上海永大电梯设备有限公司、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国家电梯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交通大学电梯检测中心、申龙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东南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爱登堡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巨人通力电梯有限公司、东芝电梯(中国)有限公司、上海现代电梯制造有限公司、苏州帝奥电梯有限公司、广东菱王电梯有限公司、沈阳博林特电梯股份有限公司、森赫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西子电梯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东方富达机械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陈凤旺、郭志新、冯麟、袁柳琴、张新伟、鲁国雄、温爱民、孙宝亮、贺云朗、张寿林、何永胜、刘永康、张永涛、周卫东、王衡、冯宏景、唐志荣、顾康明、陈晓君、高云龙、韩国庆、李海峰、唐林钟、何自立、李振才、李东流、张红兵、蔡亮、贾砚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