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3836.6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6部分:油浸型o1)(GB3836.6-2004,IEC60079-6:1995,IDT)
GB3836.7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7部分:充砂型q1)(GB3836.7-2004,IEC60079-5:1997,IDT)
GB3836.12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12部分:气体或蒸气混合物按照其最大试验安全
间隙和最小点燃电流的分级1)(GB3836.12-1991,IEC60079-12:1978,IDT)
GB3836.14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14部分:危险场所分类1)(GB3836.14-2000,
IEC60079-10:1995,IDT)
GB/T5332 可燃液体和气体引燃温度试验方法1)(GB/T5332-2007,IEC60079-4:1975,IDT)
GB/T17214.2-2005 工业过程中测量和控制装置的工作条件 第2部分:动力1)(IEC60654-2:1979,IDT)
IEC60079-0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0部分:通用要求
IEC60079-1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隔爆型d1) IEC60079-2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2部分:正压外壳p1)
IEC60079-3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3部分:本安电路用火花测试装置1)
IEC60079-7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7部分:增安型e1)
IEC60079-11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11部分:本质安全型i1)
IEC60092-502:1980 船舶电气安装 第502部分:专用设备 油罐
IEC60092-504:1974 船上电气设备 第504部分:特性 控制与仪器2)
IEC60654-1:1979 工业过程中测量和控制装置的工作条件 第1部分:气候条件1)
IMO(国际海事组织)-MSC协议5(48)